| 項目 |
勞工退休金 |
勞保老年給付 |
中泰人壽「變額年金」方案 |
| 舊制 |
新制 |
適用 對象 |
適用勞基法之員工 |
1.適用勞基法之本國員工 2.不適用勞基法者(如醫師、律師及委任經理人等)可自費參加 |
符合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者 |
14足歲至65歲本國員工或具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員工 |
收支保管 單位 |
中央信託局 |
勞工保險局 |
勞工保險局 |
保險公司專設帳簿 |
費用 提撥 |
雇主每月負擔之提撥率為勞工每月薪資2%~15% |
1.雇主每月負擔之提撥不得低於勞工每月薪資6% 2. 勞工得在其每月薪資6%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 |
強制投保,保險費依投保薪資分級表,由政府、雇主和員工比例分擔 |
員工自願參加,彌補勞工退休金提撥制度的不足 |
年資 採計 |
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離職後工作年資重新計算 |
投保年資不因轉換工作而受影響 |
投保年資不因轉換工作而受影響 |
投保年資不因轉換工作而受影響 |
請領 條件 |
1.自請退休:工作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或工作滿25年以上 2.強制退休:年滿60歲;或不堪勝任工作 |
1.員工年滿60歲 2.若員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
1.保證利率累積期間期滿後 (第10保單週年≦保證利率累積期間≦第20保單週年),即進入保證提領期間 2.最快65歲起,進入年金給付期間 |
給付 標準 |
前15年:每1年給2個基數 第16年起:每1年給1個基數 *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按退休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
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 |
前15年每1年給1個月
第16年起每1年給2個月
*最高以45個月為限,加計60歲以後年資,最高總數以50個月為限(按退休前3年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保證提領累積金額:以保證利率累積期間所繳保險費扣除契約附加費用後以5%年複利計息之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取大值計算
終身年金給付:依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之保單帳戶價值一次提領或選擇終身提領年金至110歲 |
退休金 領取 方式 |
限一次領取 |
1.員工年滿60歲。
2.且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
3.但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
限一次領取 |
可自行決定一次或每年提領 |
投資 標的 |
政府操盤 |
政府委外投資 |
政府操盤 |
可自由選擇投資多元化世界級ETF |
| 最低保障收益利率 |
無 |
二年定存利率(目前約2.04%) |
無 |
保證利率5%年複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