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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專區  > 保全作業規則  > 投資型商品  > 增加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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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 1.保單投保滿一年後始可申請,並自本公司同意日之下一個危險保費收取日生效。
2.每次增加保額後,一年內不得申請增加或減少保額。
3.增加保額須符合該商品保費與保額倍數比例的規範。
4.申請當時被保險人的年齡及可增加的保險金額須符合該商品的核保規定。

  當日下午3:00以前將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者,視為當日受理案件,逾時,視為翌日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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